河北省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
日前,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《河北省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》提出,2023年,全省细颗粒物(PM2.5)和优良天数比率持续改善,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“退后十”成果不断巩固。河北实施8项重点任务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,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,加快绿色发展步伐,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,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大力推进结构优化调整。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,严格控制高耗能、高污染项目,严禁新增钢铁、焦化、水泥、平板玻璃、电解铝、铸造(重点地区)等产能。大力推动绿色转型升级,推动钢铁、焦化、水泥等重点行业开展全流程清洁化、循环化、低碳化改造,实施“千企绿色改造”工程,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。严格控制钢铁、建材等主要耗煤行业的煤炭消费量,鼓励氢能、生物燃料、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、水泥、化工等行业的应用。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结构优化,加快“公转铁”“公转水”项目建设。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力度,今年全省新能源重型货车保有量力争达到18000辆。
持续做好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治理监管。深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,巩固钢铁、焦化、火电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效,实施工艺全流程深度治理,推进全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。深入开展工业窑炉和锅炉综合治理,规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。提升产业集群管理水平,坚持分类施策、一群一策,通过淘汰关停、搬迁入园、就地改造提升等措施,积极推动塑料制品、家具制造、铸造等行业148个涉气产业集群开展升级改造,提升企业环保治理水平。
全面巩固空气质量“退后十”成果。坚决守住不退回“后十”的底线,重点城市科学制定全面巩固空气质量“退后十”成果工作方案,持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,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,强化PM10和氮氧化物重点管控,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,实施一批长效治本大气污染治理措施,明确“套餐式”污染过程应对举措,健全完善精准调度指挥和末端落实机制。
深化服务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。有序推进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,以钢铁行业全面创A为引领,推动焦化、水泥、平板玻璃、建筑陶瓷、火电、垃圾发电6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。完善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制度,进一步扩大白名单企业(项目)的纳入范围和数量,力争2023年白名单企业(项目)达到6000家(个)以上。深化工业企业绩效评级,深入开展“升A晋B”行动,力争全年A级、B级及引领性企业增加300家。
精准开展臭氧污染防治。开展VOCs治理专项攻坚行动,大力推进原辅材料源头替代、工业源无组织排放和工业企业深度治理,全年完成2700个VOCs治理提升工程。全面提升臭氧治理能力水平,聚焦石化、有机化工等12个VOCs重点排放行业9800家企业,全面开展污染源调查,制定包装印刷、工业涂装、玻璃钢3个行业排放标准,强化对涉VOCs企业排放监管。
持续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。强化柴油货车(机)全面达标排放监管,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,开展柴油货车、工程机械等专项检查。推进柴油车(机)淘汰更新,鼓励物流园区和煤炭、建材、矿山等工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为新能源车,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。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,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建设。
深入实施城市大气污染深度治理。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,6月前开展一次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。强化城区生活源污染治理,对建成区燃气锅炉实施降氮深度治理,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,开展油品整治专项行动等。强化城市大气污染源精细化管理,建立省、市、县、乡四级扬尘污染源数据库,实现各级各部门数据共享共用;持续排查整治大气污染排放源,科学划定管控区域;建立污染源电子地图,加快实现可视化、数字化、精细化管理。
加快推动重污染天气消除。积极探索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的科学应对机制,强化源头治理、系统治理、综合治理,重点区域、重点领域、重点时段实行一厂一策差异化管控,精准调控火电、钢铁、焦化等燃煤行业企业运行负荷,减少本地污染物排放,实现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协同增效,力争今年不发生严重污染天气,重污染天数在巩固去年成绩基础上有所减少。强化区域联防联控,全面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,加强与京津及周边省份协同防治,健全省内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。